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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哪些孕妇不适合做亲子鉴定?怎样选择更安

随着医疗水平的日新月异和生物遗传学技术的更新换代,孩子还在妈妈腹中便可知晓其生物学上的父亲已经不是天方夜谭了!这种对胎儿和假定父亲进行血缘关系的鉴定即称为“胎儿亲子鉴定”或“产前亲子鉴定”。那么,哪些孕妇不能做或暂时不能做亲子鉴定?

不能做亲子鉴定的情况有:

1、孕妇孕周小于6周。6周以上即可做无创产前亲子鉴定。

2、孕妇怀有双胞胎及以上或做过减胎手术。

3、孕妇近亲结婚。

4、孕妇于1年内有输血史或骨髓移植或异体细胞治疗。


5、孕妇为胎儿非生物学母亲。



胎儿鉴定人群:

1、未婚情侣居住在一起导致怀孕,男方不认账,女方因民事纠纷去索赔抚养费用需要证明,需要亲子检测; 
 
2、已婚妇女怀孕,男士有证据验证女方同第三者有发生关系,从而要求负担抚养费,提出测验;
 
3、夫妻间正常情况下怀孕,男方疑虑腹中孩子是否亲生,提出检验; 
 
4、夫妻之间常规离婚,男士有可能不履行抚养义务,由女士提出测验; 
 
5、还有部分女方由于遗产继承需要,做产前鉴定等等。

(注:原则上胎儿亲子鉴定并不适用于孕妇为胎儿非生物学母亲情况,但如果在胎儿精子来源者样本和卵子来源者的样本都能提供的情况下,韦翰斯生物可以完成检测和出具报告;但是拒绝接收不能提供胎儿精子来源者样本和卵子来源者样本的送检项目)

小编提醒广大孕妇:目前无创胎儿遗传标记检测技术存在一定局限性,并不是所有的孕妇都可以做检测,所以在咨询的时候一定要如实告知胎儿及样本情况,否则可能会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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